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十八)

发布时间: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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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内在人和外在人(第二部分)

属灵的内在人和属世的外在人彼此完全不同(1999, 2018, 3691, 4459节)。这种区别就像原因和结果之间的区别,又像在先之物与在后之物之间的区别;并且没有连续性(3691, 4145, 5146, 5711, 6275, 6284, 6299, 6326, 6465, 8603, 10076, 10099, 10181节)。因此,这种区别就像天堂和世界之间的区别,或属灵事物与属世事物之间的区别(4292, 5032, 5620, 5639, 6055节)。人的内层和外层不是连续的,而是照着层级被分开;每个层级都有一个清楚的边界(3691, 4145, 5114, 6326, 6465, 8603, 10099节)。人若不照着层级来领悟人的内层与外层的这些区别,不明白这些层级的性质,就无法理解人的内在和外在(5146, 6465, 10099, 10181节)。较高层级的事物比较低层级的事物更完美(3405节)。人里面有对应于三层天堂的三个层级(4154节)。人里面的外层更远离神性,所以它们更模糊和笼统(6451节)。它们也相对杂乱无章(996, 3855节)。内层更完美,因为它们更接受神性(5146, 5147节)。内在里面有成千上万的事物,这些事物在外在里面显为一个总体事物(5707节)。所以思维和感知越内在,就越清晰(5920节)。由此可知,人应当处于内在(1175, 446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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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1999)“亚伯兰脸伏于地”(注:创世纪17:3,和合本经文:亚伯兰俯伏在地,神又对他说)表示崇拜。这是显而易见的,无需解释。“脸伏于地”是上古教会、因而古人当中的一种崇拜仪式,因为“脸”表示内层,“脸伏于地”代表这些内层的谦卑状态,并由此在犹太代表性教会中成为一种传统礼仪。真正的崇拜,或内心的谦卑必使人拜倒在主面前,脸伏于地,因为这是它自然流露的行为。事实上,内心的谦卑含有承认自己无非是污秽,同时含有承认主对这种污秽的无限怜悯在里面。当这两个承认占据思维时,心智本身就会出于自己的意志而卑微地沉下地狱,并使身体俯伏。它也不会扶起自己,直到被主扶起。一切真谦卑都是这种情形,这种谦卑还伴随着对主以其怜悯提升我们的一种感知。这就是上古教会成员的谦卑;但对不是由内心谦卑产生的崇拜来说,情况就迥然不同了(参看1153节)。

从福音书的圣言可知,主崇拜耶和华祂的父,向祂祷告(马太福音11:25; 马可福音14:36; 路加福音23:34; 约翰福音11:41);并且祂仿佛对着不同于祂自己的某个人如此行,尽管耶和华实际上就在祂里面。但在这些时候,主所处的状态是其谦卑的状态,该状态的性质在第一卷(1414, 1444, 1573节)已经讨论了,即:那时,祂处在从母亲遗传而来的软弱人身或人性(infirm human)中。不过,祂越脱去这人身或人性,披上神性,就越进入另一种状态,这种状态被称为祂的荣耀状态。在前一种状态(即谦卑状态)下,祂崇拜耶和华如同崇拜一个不同于祂自己的人,尽管耶和华就在祂里面。因为如前所述,祂的内在就是耶和华。但在后一种状态,也就是祂的荣耀状态下,祂与耶和华说话,如同与祂自己说话,因为祂就是耶和华自己。

然而,这些问题的真相无法理解,除非人知道何为内在,以及内在如何作用于外在;还知道内在与外在如何彼此不同,却又结合在一起。然而,这个问题可通过类似的事,也就是通过人的内在,以及它流入并作用于外在的方式来说明。人有一个内在(internal),一个内层(interior)或理性(rational)和一个外在(external)(参看1889, 1940节)。使得人成为人,有别于动物的,就是人的内在。正是凭借这内在,人死后才会永远活着,并且能被主提升到天使当中。这内在就是在先或最初形式,一个人从这最初形式而变成人,并且是人,主凭借这内在与人结合。最接近主的天堂本身就是由这些人类内在(human internals)组成的,只是它甚至在至内层天使天堂之上,所以这些内在属于主自己。整个人类以这种方式直接呈现在主的眼目之下,因为诸如出现在地上世界的那种距离在天堂并不存在,在天堂之上更不存在(参看我从经历所获知的,1275, 1277节)。

人的这些内在本身没有生命,只是接受主生命的形式。因此,人越陷入邪恶,无论实际的还是遗传的,可以说就越与这属于主并与主同在的内在分离,从而越与主分离。因为尽管这内在与人联结,无法与他分离,但他远离主到何等程度,可以说就与它分离到何等程度(参看1594节)。不过,这种分离不是与它完全隔绝,因为这样此人死后就无法继续活着了;这种分离是指缺乏他在这内在之下的官能那部分,也就是他的理性人和外在人与它的和谐与一致。和谐与一致越不存在,与主就越分离;而和谐与一致越存在,这人就越通过内在与主结合。这种结合取决于他所拥有的爱和仁的量,因为爱和仁产生结合。这是人的情况。

但主的内在是耶和华自己,因为祂从耶和华成孕,而耶和华无法分割,或像从人父成孕的儿子那样分化为第二个人。与人性不同,神性是不可分割的,是而且始终是那同一个。主将人身或人性本质(Human Essence)与这内在合一。此外,由于主的内在是耶和华,所以和人的内在不同,它不是接受生命的形式,而是生命本身。祂的人身或人性本质(Human Essence)也通过这合一而变成生命本身,这就是为何主常常说,祂就是生命。如在约翰福音:因为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26)

此外还有其它经文(约翰福音1:4; 5:21; 6:33, 35, 48; 11:25)。“儿子”表示主的人身或人性本质。因此,主越处在祂从母亲遗传而来的人身或人性(human)中,就越显得与耶和华不同且分离,崇拜耶和华如同崇拜不同于祂自己的某个人。但祂越脱去这人身或人性(human),就越与耶和华没有分别,而是与祂为一。前一种状态是主的谦卑状态(humiliation),而后一种状态则是祂的荣耀状态(glorification),如前所述。

(AC2018)“我必在我与你之间坚立我的约”(注:创世纪17:7,和合本经文:我要与你并你世世代代的后裔坚立我的约,作永远的约,是要作你和你后裔的神)表示合一。这从“约”的含义清楚可知,“约”是指合一,如前所述(665, 666, 1023, 1038节)。本章前面和之前其它许多地方讨论过这种合一;那里说明,耶和华,即此处的说话者,就在主里面,因为主自刚成孕和出生起就与祂为一。事实上,主从耶和华成孕;因此,祂的内在是耶和华,如我通过对比人所说明的(1999节)。人的灵魂与身体为一,或内在与外在为一,尽管它们彼此截然不同,有时差别如此显著,以至于这一个会与那一个争战,这在试探期间经常发生。在试探的时候,内在会斥责外在,并想要除去外在里面的邪恶;然而,它们仍结合在一起,或构成一体,因为灵魂与身体都属于那同一个人。以一个思维不同于表情、言谈和举止的人为例。他里面就有一个与外在不一致的内层,但两者仍构成一体,因为思维和外在的表情、言谈、举止一样,都是这个人的一部分。但当后者,即表情、言谈、举止,与思维一致时,合一就产生了。

(AC4145)“既然渴想你的父家”(注:创世纪31:30,和合本经文:现在你虽然想你父家,不得不去,为甚么又偷了我的神像呢)表渴望与直接流入的神性良善结合。这从“父家”的含义清楚可知。“父家”(即以撒和亚伯拉罕的家)是指直接流入的良善。“家”(house)表示良善(参看2233, 2234, 3652, 3720节);“父”也表示良善(3703节);“以撒”表示理性层的良善(参看3012, 3194, 3210节)。另外,亚伯拉罕和以撒一起代表流入的神性良善,拉班表示旁系良善(collateral good),或非直接流入的良善(参看3665, 3778节)。旁系良善或非直接流入的良善是指被称为居间或中间良善的良善,因为该良善从看似良善,却并非良善的世俗事物那里获取了许多事物;而直接流入的良善则直接出自主,或从主经由天堂而来,是脱离了刚才所提到的那类世俗良善的神性良善。

凡正在重生的人首先处于居间或中间良善,以便该良善能服务于引入纯正的良善与真理;不过,一旦提供了这种功用,它就被分离出去;此人便被引向更直接流入的良善。因此,正在重生的人就逐渐被完善。例如,正在重生的人一开始都以为他所思所行的良善来自他自己,应得到某种回报;因为他还不知道,或即使知道也不理解,良善能从其它某个源头流入。他也不知道或理解除了他应得到回报之外还有什么其它的可能性,因为他凭自己行了善事。他若一开始不这样想,就永远不会行任何善事。但以这种方式,他不仅被引入对行善的情感,还被引入对良善,以及功德的认知。一旦以这种方式被引入对行善的情感,他就开始以不同的方式思考和相信;也就是说,他开始思考和相信,良善从主流入,他凭出于小我所行的良善不配得到任何东西;最终当真正的情感藏在他的意愿和行善后面时,他就会完全弃绝功德,甚至憎恶它,并被为了良善而对良善的情感所打动。当抵达这种状态时,良善就会直接流入。

再以婚姻之爱为例。首先到来并引入的良善外表好看,或举止良好,或表面相容,或条件相当,或是一种理想状态。这些良善是婚姻之爱最初的居间或中间良善。此后心智的结合便到来,在这种结合中,一方如对方那样去意愿,并以取悦对方为乐。这是第二个状态;然后之前的良善虽仍旧存在,但不再被关注。最后到来的是涉及属天良善和属灵真理的合一。也就是说,一方如对方那样去相信,并且一方如对方那样被对良善的情感所打动。当这种状态到来时,双方便一起体验天上的婚姻,也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从而体验婚姻之爱,因为婚姻之爱并非别的。与此同时,主流入这二者的情感,如同流入一个单一情感。这就是直接流入的良善;而之前间接流入的良善则充当引入该良善的手段。

(AC6275)内在和外在彼此不同,互相分离;但内在住在它们这二者一起所存在的属世层里面,如同住在适合它的自己的一个形式里面。该形式凭自己什么也做不了,而是在它里面的内在指导(direction )之下行动;因此,它只是被作用。此中情形就像一个结果里面的有效原因:有效原因和结果彼此不同,且相互分离;然而,有效原因住在结果里面,如同住在自己完全适合的形式里面,它通过该形式在产生结果所在的领域中起到原因的作用。在人里面,类似情形也发生在属世层中的良善与真理上,这二者都从内在所生。内在用诸如属于属世层的那类事物包裹自己,以便它能住在那里,并在那里过自己的生活。但它用来包裹自己的事物无非是覆盖物,这些覆盖物凭自己什么也做不了。

(AC6284)内在良善与真理必存在于外在良善与真理里面,以便后者成为良善与真理。因为如前所述(6275节),外在只是提供外在形式的某种事物,使得内在能存在于这种形式中,并在那里过一种与从主流入它自己之物相一致的生活。相对于至高者,也就是主,内在也只是提供外在形式的某种事物。主是一切生命的源头,在祂之下的事物只是按照一直排列到最后和最低层,就是身体的秩序等级而接受生命的形式。

(AC6299)“说,以色列要指着你祝福说,愿神使你如以法莲、玛拿西一样”(注:创世纪48:20,和合本经文:当日就给他们祝福,说,以色列人要指着你们祝福,说,愿神使你如以法莲玛拿西一样。于是立以法莲在玛拿西以上)表好叫他自己的属灵层能居于理解力的真理和意愿的良善中。这从“以色列”、“以法莲”和“玛拿西”的含义清楚可知:“以色列”是指属灵良善(参看5801, 5803, 5806, 5812, 5817, 5819, 5826, 5833节);“以法莲”是指理解力的真理,“玛拿西”是指意愿的良善,如前所述。这些话,即“以色列要指着你祝福,愿神使你”表示好叫属灵层,就是“以色列”能居于它们里面,

至于“以色列”所代表的属灵层能居于理解力的真理和意愿的良善,就是“以法莲和玛拿西”中,情况是这样:“以色列”所代表的属灵良善是内在教会的属灵部分;而“以法莲和玛拿西”所代表的真理与良善是外在教会的部分(参看6296节)。内在之物要成为教会的内在部分,就必须居于教会的外在部分中,因为外在是内在必须立于其上的基础,是内在所必须流入的容器。正因如此,属世层,就是外在,必须重生;否则,内在没有基础或容器;它若没有基础或容器,必彻底灭亡。这就是他自己的属灵层能居于理解力的真理和意愿的良善中所表示的。

举例说明这个问题。仁爱所激发的实际情感,也就是说,当一个人向邻舍行善,却不思想任何回报时,他所感受到的平静和幸福的感觉就是教会的内在。但意愿这良善,并出于真理,也就是因为圣言是如此规定的而实行该良善,就是教会的外在。如果属世层或外在不一致,也就是说,不去意愿或实行这良善,因为它在其中看不到任何回报,因而看不到自己的任何东西(事实上,这种自私自利的性情通过遗传和他自己的行为就居于属世人或外在人里面),那么内在就没有基础,或对应于它的容器。相反,它只有要么弃绝、要么败坏、要么抑制其流注之物;内在因此而灭亡。也就是说,它被封闭并堵塞,以致来自天堂的东西无法通过内在进入属世层;只有些许一般性质的光透过周围的缝隙流进来,以使此人能思考、意愿和说话。但这种能力照着属世层中的东西行事,因而赞成反对良善与真理的邪恶与虚假;为了这个目的,它使透过周围的缝隙流入的一般性质的属灵之光服从它自己。

(AC6326)有一个几年前死去的哲学家,他非常有名,并且头脑冷静。我与他谈论了人里面的生命层级。我说,人无非是由被造来接受生命的形式构成的,并且一种形式比另一种形式更内在。我说,一种形式从另一种形式存在并持续存在;而且,当更低或更外在的形式消散时,更高或更内在的形式仍旧存活,拥有生命。我继续说,心智的一切运作都是形式的变化(variations of the form);当这些变化发生在更纯净的物质中时,它们如此完美,以至于无法描述。人的思维观念无非是这些变化,并非别的什么;这些变化照着情感状态的改变而发生。

我指出,至于更纯净形式中的变化何等完美,这可从肺推断出来。肺以不同方式折叠,并照着说话时的声音、唱歌时的音调、身体的每个动作,以及思维和情感的每个状态而产生不同形式。那么,与像肺这样重要的器官相比,处于最完美状态的更内在事物又必然是何情形呢?这位哲学家赞同这一切,并声称他活在世上时就十分清楚这些事。他补充说,世人应利用哲学来达到这样的目的,而不应专注于纯粹的词语形式,并为此而争论,从而在尘埃中汗流浃背地劳碌。

(AC5639)有必要以三言两语进一步阐述一下与属世层相比,何为属灵层,因为在基督教界,绝大多数人对何为属灵层如此无知,以致当他们听到这个词时,茫然不知所措,对自己说,没有人知道何为属灵层。就其本质而已,存在于人身上的属灵层就是他为了良善与真理,而非自我的缘故而对良善与真理的真实情感,以及为了公义(just)与公平(fair),而非自我的缘故而对公义与公平的情感。当人在自己里面感觉到从它们所流出的快乐和愉悦,尤其感觉到幸福和祝福时,这些感觉就构成他里面的属灵层,这属灵层不是从自然界,乃是从灵界或天堂,也就是从主经由天堂来到他这里的。这就是属灵层,当它在人里面掌权时,就会感染他所思、所愿、所行的一切,可以说给它们着色,使他的思维和意愿行为享有属灵之物,直到最后,如当他离开自然界进入灵界之时,这些也变成他里面的属灵品质。简言之,属灵层就在于仁与信所激发的情感,也就是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在于快乐与愉悦,尤其在于从它们所流出的祝福与幸福,这些都是人里面的内在感觉,并使他成为一个真正的基督徒。

在基督教界,绝大多数人不知道何为属灵层,这是因为他们将信,而非仁当成教会的本质。因此,由于关心信仰的少数人很少思考仁,或不知道何为仁,因而由于他们不知道仁爱的情感特征,或对这种情感特征没有觉知,所以凡未处于仁爱情感的人绝无可能知道何为属灵层。如今的情形尤其如此,几乎没有人拥有任何仁爱,因为现在是教会的末期。但要知道,就一般意义而言,“属灵层”是指对良善与真理这二者的情感,这就是为何天堂被称为灵界,圣言的内义被称为灵义。具体来说,属对良善的情感的,被称为属天层;属对真理的情感的,被称为属灵层。

(AC5114)“葡萄树上有三根枝子”(注:创世纪40:10,和合本经文:树上有三根枝子,好像发了芽,开了花,上头的葡萄都成熟了)表由此甚至直到最末层的衍生物。这从“葡萄树”、“三”和“枝子”的含义清楚可知:“葡萄树”是指理解力部分,如刚才所述(5113节);“三”是指完整并持续到结束之物(2788,4495节);“枝子”是指衍生物。由于“葡萄树”表示理解力部分,所以“枝子”无非表示由此而来的衍生物。由于“三”表示持续甚至直到结束之物,或从初到末之物,所以“三根枝子”表示从理解部分延伸到最末层,也就是感官层的衍生物。按照顺序,第一层是理解力部分本身,最末层是感官层。一般来说,理解力部分是内在人所拥有并凭主所放射的天堂之光看见的视觉;它所看见的一切事物都是属灵的或属天的。但一般来说,感官层属于外在人;此处是指视觉的感官能力,因为这种感官能力对应于理解力部分,并受它支配。视觉的感官能力凭太阳所放射的光看见,它所看见的一切事物都是世俗、肉体和地上的。

人里面有从居于天堂之光的理解力部分直到居于尘世之光的感官的衍生物。除非这些衍生物存在,否则感官就无法拥有人类品质的生命。人不能将他的感官所拥有的生命归功于他凭尘世之光看见,因为尘世之光没有生命在里面,而应将这生命归功于凭天堂之光看见,因为这光有生命在里面。当天堂之光落到人凭尘世之光所获得的觉知上时,这光便给它们带来生命,使他能明智地、因而作为一个人来看物体。以这种方式拥有由世上耳闻目睹的事物,因而由通过感官进入的事物所生知识的人就拥有聪明和智慧,并由此拥有文明、道德和属灵的生活。

至于具体的衍生物,它们在人里面的存在具有无法以三言两语解释清楚的性质。它们作为层级存在,就像梯子,从理解力部分直到感官。但没有人能理解这些层级,除非他知道它们如何彼此关联,也就是说,如何明显彼此不同而又互相分离,并且如此明显以致内层离了外层仍能存在并持续存在,而外层离了内层则不能。例如:人的灵离开肉体仍能持续存在,而且当它通过死亡与肉体分离时,也的确持续存在。人的灵就处于内在层级,身体则处于外在层级。死后人的灵也一样。若他在蒙福者之列,当在第一层天堂时,他的灵就处于最末和最外层级;当在第二层天堂时,就处于较为内在的层级;当在第三层天堂时,则处于至内在的层级。当处于至内层级时,它同时也处于其它层级,尽管这些层级在他里面沉寂下来,并不活跃,几乎就像人体在睡眠时沉寂下来、不活跃一样;但也有这样的区别:对天使来说,那时内层是最为清醒的。因此,人里面存在和天堂一样多的层级,此外还有最末层,也就是身体和身体感官。

由此在某种程度上明显可知,从初至末,或从理解力部分直到感官的衍生物是何情形。人从主的神性所得来的生命便经过这些层级,从至内层直到最末层。每一层级内都有那生命的一个衍生物,这衍生物变得越来越普遍,直到在最末层变得最为普遍。较低层级内的衍生物纯粹是组合物,确切地说,是连续排列的更高层级的个体和特定成分的结构形式,连同先从较为纯净的自然界,之后从较为粗糙的自然界所提取出来的那类事物,这些事物能充当盛纳的器皿。一旦这些器皿腐烂分解,在这些器皿中取得形式的更高层级的个体和特定成分就返回到紧邻的上一层级。由于人与神性有一种联系,他的至内层具有这样的性质:它能接受神性,不仅能接受它,还能通过承认神性、拥有对它的一种情感,因而通过回应(reciprocation)它而将它变成自己的,他由此拥有植入在自己里面的神性,所以他能永远不死。事实上,永恒和无限之物不仅通过神性进入他的流注,还通过他对神性的接受而存在于他里面。

由此可见,那些在思想人时,把人等同于动物,以为人死后和动物一样不再活着的人是何等无知和愚蠢。这种人没有考虑到这一事实:动物并没有对神性的接受,也没有通过将神性变成自己的而通向回应它的任何承认或情感,因而没有与它的任何结合。这些人也没有考虑到这一事实:由于动物的状态具有这种性质,所以它们所拥有的生命接受形式必会消散;因为对动物来说,流注通过它们的器官形式一直进入世界,并在那里终结并消失,永不返回。

(AC6451)人里面有至内层事物,至内层事物之下有内层事物;还有外层事物。所有这些事物完全不同且分离;它们以连续次序,因而从至内层事物直到至外层事物而彼此跟随;它们也照着这种接连次序从一层流入另一层。正因如此,生命通过至内层事物流入内层事物,通过内层事物流入外层事物,因而与它们彼此跟随的次序一致;生命若不在末后和最低事物中,也就是它所终止之处,就不会止息。由于内层事物照次序一直流入末后和最低事物,并在那里终止,故很明显,内层事物都一起存在于末后和最低事物里面。不过,它们以下列次序共存于其中:已流入的至内层事物占据核心区域,至内层事物下面的内层事物围绕核心区域;外层事物构成周边。这不仅适用于总体之物,还适用于每个细节。前一种次序被称为“接连次序”(successive/consecutive order),后一种次序被称为“同步次序”(simultaneous order)。这后一种次序是由前一种次序产生的;因为一切同步之物都是由接连之物产生的,然后如它们最初存在时的样子那样存在。

由于一切内层事物都共存于末后和最低事物中,所以表面上看,好像生命存在于末后和最低事物,也就是肉体中。而事实上,它存在于内层事物中,然而也不是在它们里面,而是在至高之物,也就是主,即一切生命的源头里面。这也解释了为何与内层事物中的生命相比,外层事物中的生命是模糊的;因为外层事物中的生命完全是总体上的,是从内层事物所流入的许多,甚至无数元素的产物,只是看上去都一起显为一个总的整体。这一切在某种程度上表明人当如何理解这一观念,即:属灵良善,就是“以色列”,必须存在于属世层,就是“他的儿子们”或“众支派”的良善与真理里面。因为属灵良善,就是“以色列”存在于属世层的内层部分里面,而良善与真理,就是“他的儿子们”则存在于属世层的外层部分里面。属灵良善必须存在于它们里面,这一观念由“我快要被收聚到我本民那里去”来表示(注:创世记49:29,和合本经文:他又嘱咐他们说,我将要归到我列祖〔原文作本民〕那里,你们要将我葬在赫人以弗仑田间的洞里、与我祖我父在一处)。

(AC996)“可食植物”(注:创世纪1:30,和合本经文:至于地上的走兽,和空中的飞鸟,并各样爬在地上有生命的物,我将青草赐给他们作食物。事就这样成了)表示最低级的快乐,这从前面的阐述清楚可知。这类快乐之所以被称为“可食植物”(esculent herb),是因为它们仅仅是世俗和肉体的,也就是外在的。如前所述,存在于肉体或最外在事物中的享受来源于依次加深,或越来越内在的快乐。在最外在或肉体事物中所感受到的快乐相对低级,因为一切快乐的性质会随着它趋向外在事物而越来越低级,随着它趋向内在事物而越来越幸福。因此,如前所述,随着外在事物被剥去或卷走,快乐会变得越来越愉悦和幸福,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人活在肉身期间,其享受中所固有的快乐,与他肉身生活结束后进入灵人界时的快乐相比,是低级的,微不足道。事实上,它如此低级,以至于善灵完全鄙弃肉体的快乐。即便把全世界所有的快乐都给他们,他们也不想回到这些快乐。

当这些灵人被主提到天使灵天堂时,他们所享有的快乐同样变得低级,因为那时他们抛弃了这些内在快乐,进入更内在的快乐。这同样适用于天使灵,当他们被主提到天使天堂或第三层天堂时,他们在自己的天堂所享有的快乐同样变得低级。由于天使天堂中的内在事物是活的,那里只有相爱在掌权,所以那里的幸福是无法形容的(内在快乐或幸福参看545节)。

由此明显可知“我将这一切都赐给你们,如同可食植物一样”表示什么。由于爬行物既表示肉体享受,也表示感官享受,所以在原文,论及“可食植物”的词是一个既表示“食用植物”,也表示“绿色植物”的词:“食用植物”论及意愿的享受,也就是来自属天情感的享受;“绿色植物”论及理解力的享受,也就是来自属灵情感的享受。

(AC3855)“利亚被恨”(注:创世纪29:31,和合本经文:耶和华见利亚失宠〔原文作被恨〕,就使他生育。拉结却不生育)表对外在真理的情感并不怎么珍贵(not so dear),因为它离神性更远。这从“恨”的含义和“利亚”的代表清楚可知:“恨”是指不珍贵;“利亚”是指对外在真理的情感,如前所述。与内在真理相比,外在真理距离神性更遥远(remote)。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即:外在真理是内在真理的彰显,因为外在真理是由被看作一个简单整体的成千上万的内在真理所构成的形像和样式。由于这就是外在真理的性质,所以它们离神性更远;因为神性在至内层以上,或在至高处。主从至高处流入人的至内层,通过至内层流入他的内层,再通过内层流入他的外在,因而既间接又直接地流入。由于外在离神性更远,所以他们也由此相对无序,还不允许自己被带入到如内在那样的秩序中。

此中情形就像种子:种子的内部比外部更完善,并且内部如此完善以至于能使它们以自己的次序长成一整株植物或一整棵树,包括叶和果,其外在形式很容易因各种因素而受到损害,但种子的内在或至内在形式不那么容易受害,因为它们本质上更内在、更完善。这种情形与人的内在并外在部分是一样的。因此,当人正在重生时,理性层先于属世层重生(3493节)。属世层的重生来得更晚且更艰难,因为许多无序的事物都在它里面,容易受到来自身体和尘世的伤害。正因如此,我们才说这些事物“并不怎么珍贵”。不过,它们越是与内在事物一致,并有助于生命和它们里面的内在事物的视见,以及人的重生,也就越珍贵。

(AC5707)“但给便雅悯的那份比他们所有人的份都多”(注:创世记43:34,和合本经文:约瑟把他面前的食物分出来,送给他们。但便雅悯所得的,比别人多五倍。他们就饮酒,和约瑟一同宴乐)表赋予居间层的良善超过赋予属世层中的真理的良善。这从“份”的含义,以及“便雅悯”和雅各的十个儿子的代表清楚可知:“份”(portion)是指良善,如刚才所述(5706节);“便雅悯”是指居间层(5411, 5413, 5427, 5428, 5443, 5586, 5612节);约瑟给便雅悯的份比雅各的十个儿子的份都多,其中雅各的十个儿子是指属世层中的真理(5403, 5419, 5427, 5458, 5512节)。由此明显可知,“约瑟给便雅悯的那份比他们所有人的份都多”表示赋予居间层的良善超过赋予属世层中的真理的良善。

赋予居间层的良善之所以超过赋予属世层中的真理的良善,是因为居间层是内层,内层所拥有的良善比外层的更丰盛。很少有人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即内层所拥有的良善与真理比外层的更丰盛。原因在于,迄今为止,很少有人,即便有,知道内层不同于外层,事实上如此不同以致这二者能彼此分离;一旦分离,内层仍存活,外层却死亡。不过,只要它们联结在一起,外层就凭内层存活。人们若首先知道这一点,就能知道与外层相比,内层是什么样,即:内层所拥有的成千上万的事物在外层里面仅显为一个整体。因为内层处在更纯粹的领域,外层则处在更粗糙的领域;比起处在更粗糙领域中的事物,处在更纯粹领域中的事物更能分别接受成千上万的事物。正因如此,过着良善生活的人死后进入天堂时,能得到比在世时多得多的成千上万构成聪明和智慧,以及幸福的事物。因为在天堂,他活在更纯粹的领域,就在他的内层中,脱去了肉体的粗糙事物。由此可见约瑟“给便雅悯的那份比他们所有人的份都多”所表示的,赋予居间层的良善超过赋予属世层中的真理的良善是什么意思。

(AC5920)由于“便雅悯”(注:创世纪45:12,和合本经文:况且你们的眼和我兄弟便雅悯的眼,都看见是我亲口对你们说话)代表居间层,这居间层就是内层真理(5600, 5631节),直接依赖内在良善,即“约瑟”,因此,它所拥有的感知(perception)能力比他的十个哥哥所代表的在它之下的真理,也就是外在真理所拥有的更清晰、更敏锐。因为真理与良善离内在越近,他们的感知能力就越完美;他们离天堂之光的中心更近,因而离主更近。事实上,从主而来的神性良善与真理的流注通过连续的中介,因而通过系列行进。因此,处于第一或初始层级的人以更清晰的觉知接受流注,因为他们比那些处于中间或最外层级的人更接近源头。和光一样,良善与真理也照着与源头的距离而逐渐变得暗淡、模糊;因为存在于连续层级中、越来越不完美的事物使它们越发昏暗、迟钝。由此可见当如何理解尤其由于居间层的觉知而证明这个观念;因为居间层更内在,而“雅各的儿子们”所代表的真理则更外在。

(AC1175)“宁录”(注:创世记10:8,和合本经文:古实又生宁录,他为世上英雄之首)表示那些使内在敬拜变成外在敬拜的人,因而表示这种外在敬拜,这从下文清楚可知。但首先必须说明何谓使内在敬拜变成外在敬拜。前面已阐述并说明,源于爱和仁的内在敬拜才是敬拜本身;没有这种内在敬拜的外在敬拜根本不是敬拜。使内在敬拜变成外在敬拜是指使外在敬拜,而不是内在敬拜成为本质,这与敬拜本身相反。这就像是说,没有外在敬拜的内在敬拜不是敬拜;而事实上,没有内在敬拜的外在敬拜根本不是敬拜。这就是那些将信与仁分离之人的宗教;也就是说,他们将信的事物置于仁的事物之前,确切地说,将构成信的知识或认知的东西置于构成生活的东西之前,因而将形式上的东西置于内在本质之前,或说把外在形式看得比内在本质更重要。一切外在敬拜都是内在敬拜的外在形式,因为内在敬拜是内在本质本身。使敬拜由缺乏其内在本质的外在形式构成就是把内在敬拜变成外在敬拜。例如,这就像是说,人若生活在没有教会、讲道、圣礼、神职的地方,就不可能得救,或有某种敬拜;而事实上,他能出于内在之物敬拜主。然而,由此不能得出这个结论:应该放弃外在敬拜。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这一点,再举一例。有人认为敬拜的本质在于常去教会、参加圣礼、听讲道、祷告、庆祝节日,以及其它许多外在和仪式性的活动,在谈到信时,他们说服自己相信这些活动,也就是敬拜的外在形式就足够了。毫无疑问,那些视源于爱和仁的敬拜为本质的人也进行同样的活动,也就是说,常去教会、参加圣礼、听讲道、祷告、庆祝节日,等等,并且极其认真、仔细地做这一切;但他们并不认为敬拜的本质就在于这些事。他们的外在敬拜因拥有内在敬拜在里面,故拥有神圣而活着的东西在里面;而前面提到的那些人的外在敬拜没有任何神圣或活着的东西在里面。因为正是内在本质本身使外在形式或仪式成为神圣并活着;而与仁分离之信无法使敬拜成为神圣并活着,因为它缺乏本质和生命。这种敬拜被称为“宁录”;它是从“古实”所表示的知识或认知中生出的,而这些知识或认知又是从与仁分离之信中生出的,这种信就是“含”。从含或分离之信经由属于与仁分离之信的知识或认知不可能生出其它类型的敬拜。这些就是“宁录”所表示的东西。

(AC4464)人没有意识到以下事实:有一个属灵气场(spiritual sphere)包围着他,该气场的性质取决于他情感的生命。对天使来说,这个气场比世上最敏锐的嗅觉所闻到的任何香味更易察觉。如果人一生只对外在事物感兴趣,也就是说,在出自对邻舍的仇恨、由此而来的报复和残忍、奸淫、自大和由此而来的对他人的蔑视、偷盗、贪婪和欺骗、奢侈,以及其它类似恶习的乐趣中度过一生,那么包围他的属灵气场就和世上的死尸、粪便、垃圾等所发出的气味一样恶臭。人若过着这样的生活,死后就会携带这种恶臭的气场;因完全被这种气场包围,所以他只能呆在这类气场所属的地狱里。关于来世的气场及其起源,可参看前文(1048, 1053, 1316, 1504-1519, 1695, 2401, 2489节)。

然而,那些对内在事物感兴趣的人,也就是说,那些以对邻舍厚道、仁爱为快乐,尤其那些在对主之爱中感受祝福的人,就会有一种愉悦、宜人的气场包围着他们,这就是天上的气场本身;因此,他们在天堂。在来世,所感知到的一切气场皆起源于主导人们的爱和源自这些爱的情感,因而起源于他们的生命,因为爱和源自这些爱的情感构成他们的生命本身。这些气场因起源于爱和源自这些爱的情感,故起源于人如此意愿和行事所为的意图和目的。因为每个人都以他所爱的为目的,因此,人的目的决定了他的生命并构成它的品质;这就是包围他的气场的主要源头。该气场在天上被感知得最充分,因为从目的所发出的气场遍及整个天堂。这些考虑表明对内在事物感兴趣的人具有什么样的品质,对外在事物感兴趣的人具有什么样的品质,以及为何人不可只对外在事物感兴趣,也要对内在事物感兴趣。

不过,只对外在事物感兴趣的人不会注意内在事物,无论他在世间生活中如何聪明,也无论他因学识赢得了何等大的名声,因为他是那种不信没有亲眼看到、亲手摸到的任何事物,因而不信天堂或地狱的人。即便有人告诉他,他死后会立刻进入来世,在那里他会看见、听见、说话,享有比在肉身时还要完美的触觉,他就会拒绝这种说法,视其为荒唐或纯粹的幻想;尽管这是千真万确的事实。若有人告诉他,死后活着的灵魂或灵就是这个人本身,而不是他在世时所携带的身体,他的反应也一样。

由此可知,那些只对外在事物感兴趣的人根本不关心所说关于内在事物的话,尽管正是这些事物使人们在他们将要去往,并在其中活到永远的国度蒙福和快乐。这种不信就存在于大多数基督徒当中,如我蒙允许从那些我曾与之交谈、由基督教界进入来世之人那里所得知的。事实上,在来世,他们无法隐瞒自己的想法,因为想法在那里完全暴露;他们也无法隐瞒自己所关注的目的,也就是他们所爱的,因为这一切会通过包围他们的气场显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