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归于信仰,并被称为“真正的得救之信”的确据或信靠若是唯信的事,就不是属灵的确据或信靠,而是属世的确据或信靠。属灵的确据或信靠从爱所实行的良善,而不是从信仰所揭示的脱离那良善的真理中获得自己的本质和生命。确据若属于与良善分离的信仰,就是死的;因此,当我们过着邪恶生活时,真正的确据对我们来说,是不可能的。由于主在父那里的功德,无论我们如何生活,都能得救的确据也不是来自真理。
凡有属灵信仰的人都一种我们被主拯救的确据。也就是说,我们相信,主降世将永生赐给那些相信祂所教导的原则并照之生活的人,祂重生我们,使我们适合天堂,祂出于纯粹的怜悯独自做这一切,并没有我们的帮助。
相信圣言和教会神学的教导,却不照之生活,可能看起来像信仰;有些人甚至以为他们会由此得救;但没有人单靠这一点得救。事实上,这是一种说服性的信仰。在这个关头,有必要描述一下这种说服性的信仰。
当我们相信并热爱圣言和教会的神学,不是为了它的真理,或为了照之生活,而是为了利益和名声,为了被视为有学问的时,就是一种说服性的信仰。因此,当我们致力于这种信仰时,就不是专注于主或天堂,而是专注于我们自己和这个世界。那些在这个世界上有强烈野心和占有欲的人比那些没有强烈野心和占有欲的人更坚信教会的神学所教导的真理。这是因为对他们来说,教会的神学无非是达到他们自己目的的一种手段;他们越热爱这些目的,就越热爱和信靠这些手段。
从本质上说,真相是这样:他们陷入这种信念到了这种程度,他们因爱自己、爱世界而像着了火,并出于这火说话、讲道和行动。在这种时候,他们完全确信他们所说的是真的。然而,当他们不陷入这些爱之火时,就会信的很少,有些人根本就不信。这表明,说服性的信仰是嘴上的信仰,而不是内心的信仰,所以根本不是真正的信仰。
只持有说服性信仰的人不会出于任何内在光照知道他们所教导的是真还是假;只要普通人相信他们,他们就不在乎。事实上,他们一点也不为真理本身而被真理感动。因此,他们若不能获得地位或利益,就会放弃他们的信仰(或至少这样做不会危及他们的名声),因为说服性的信仰没有住在我们里面。相反,它站在外面,只在我们的记忆中;所以我们在教导时,才会调取它。这意味着死后,这信仰及其真理会消失,因为那时留下来的信仰元素仅仅是在我们里面占据一席之地的元素,也就是在实行良善过程中扎下根来,因而成为我们生命一部分的信仰元素。
以下经文就涉及持有说服性信仰的人,马太福音:
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说预言,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但那时我必向他们声明,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孽的人。(马太福音7:22–23)
在路加福音,经上说:
那时,你们要开始说,我们在你面前吃过喝过,你也在我们的街上教训过人。祂却说,我告诉你们,我不晓得你们是哪里来的。你们这一切作孽的人,离开我去吧。(路加福音13:26–27)
在马太福音,他们也被描述为灯里没有油的五个愚拙童女:
最后这些童女来了,说,主啊,主啊,给我们开门。祂却回答说,我实在告诉你们,我不认识你们。(马太福音25:11–12)
在圣言中,灯里的油象征信里面的爱之良善。NJHD 108-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