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的教义第7讲—应用于民事和政治功用

发布时间:202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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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查姆斯主教于1971年讲授

今天晚上,我们就「新教会的生活应如何改变人们对民事和政治事物的态度」这一主题表达一些想法。(虽然前不久刚举行了政治选举),我并没特意计划在这个时候来谈这一问题。不过,如果说人类活动中有哪个领域比其他领域更清楚地揭示了基督教世界的现状,那就是对于政治和政府的态度。

政府提供了「对他人行使权力,并由此实现个人抱负」的机会,而世界的自我之爱为此不断努力。在争夺权力地位的过程中,当权力地位被视为人生的终极目标时,人们的心智在考虑对错时常常变得盲目。当获取财富被视为最高利益,而政府可以用于达到这一目的时,情况也是如此。这就导致了以政府的名义增加职位、工作和薪水,导致了为某些群体和个人争取特权的决心,导致了操纵不公正的法律行为,从而使个人或群体的特殊利益受益。在其他任何活动领域中,权力和财富的争夺都没能(比政治领域)更公开地揭示人类自我的本质。在政府的名义下,人们表现出贪婪、不诚实、欺骗、仇恨、敌意和残忍,往往完全无视正义和自由。

这并不是说在政治领域中,诚实正直的人不多,但我刚才提到的这些弊端是如此明显,以至于每个人都承认它们的存在,并不断对它们进行谴责、揭露和调查。政治孕育了改革者,他们大声疾呼反对滥用权力,并承诺只要当选并获得权力,就会清除政府的一切人类恶习。各个教会把「与政府的道德和民事错误作斗争」作为自己的特殊使命,在这样做的过程中,他们认为自己履行了作为「人民的属灵领导者和保护者」的职责。他们试图通过这种方式在人间建立某种形式的天堂。然而,尽管改革者发出了呼吁,尽管教会谴责了道德罪恶,不公正和暴政依然存在。事实上,有时教会本身就是最大的暴君。这在神圣罗马帝国时期达到了顶峰,当时教皇试图在罗马天主教会之下建立一个世界性的政权,在这个政权中,他将对各地的国王和文官统治者拥有管辖权。这就是亨利八世时期爆发冲突的时候(注:亨利八世1509年即位之初,欧洲进入两大强权的争霸时期,法国和神圣罗马帝国为争夺意大利开战,两国都力图争取英国的援助。1511年11月,亨利八世正式同神圣罗马帝国结盟,向法国宣战)。

但正如之前说的,虽然改革者发出呼吁,许多人还是理所当然地认为,这些恶是不可避免的,是人类的本性,他们认为这是无法改变的;因此,如果我们诚实的话,就必须承认这一点。人们会粗暴地反对那些限制自己自由的恶,但却忽视那些「影响他人,但自己可以忍受」的恶。人们容忍恶,直到它们变得完全无法忍受,才会产生足够的抵制力量来战胜它们。我们反复看到这样的情况:弊端变得如此明显,每个人都被激发来反对这些弊端,对立(的力量)才得以建立。人们抨击他人无视法律或故意违反法律,而他们自己却无视其他法律,并在最符合自己利益的情况下违反这些法律。正因如此,与民事领域的错误进行的斗争往往被认为是一场失败的斗争,许多真诚寻求改革的人失去了希望,放弃了斗争。他们说「没办法去和市政厅抗争」。

在某些方面,情况从未像现在这样混乱或令人困惑。世界各国日益相互依存。通过旅行和贸易,合作的必要性变得日益明显,人们越来越努力地在国家之间建立实际合作的途径,特别是通过建立军事和商业条约来促进共同利益。但迄今为止,寻求「所有国家承认和尊重的某种道德和民事正义标准」的努力并不成功。因此,建立国际法院、国际联盟或联合国的每一次尝试,其结果都令人失望。有太多狭隘的沙文爱国主义(注:过度且非理性的爱国主义),这种爱国主义导致相互猜疑、嫉妒和恐惧,阻碍全心全意的合作。每个国家都寻求促进自己的利益,而不考虑其他国家的利益,更强大的国家试图剥削更弱小、更落后的国家。只有在激情不被激发的情况下,合作才会有效,因为激情会蒙蔽人们的双眼,使他们看不到他人对正义和自由的需求。

例如,我们发现在联合国方面,他们所开展的与「促进世界上不幸人民的福利」相关的活动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功。但迄今为止,任何试图制定法律来防止国际冲突的努力都失败了。其原因是,当人们的激情被激发时,他们的正义感就会受到抑制。最重要的是,人们似乎已经失去了对人类命运的坚定信念。这一切究竟是为了什么?他们不明白生命的意义和目的。生命是为了什么?我们的文明从何而来,又将何去何从?如果激情被激发,理性被推翻,暴民心理席卷全球,又怎能避免一场完全毁灭性的冲突呢?这就是我们在国家和国际事务中陷入无望纠结的真正原因。

许多人声称,他们相信人类的才智能够解决人类社会的所有这些问题。但这种信心一再地被一些事件所动摇,我们没能预见这些事件,而它们可能导致我们无法幸免的灾难。世界上许多人认为,目前有两个最强大的国家似乎正在努力征服世界,而且这两个国家都有可能将人类拖入一场「末世决战」,在这场决战中,除了彻底的混乱之外,什么都不再出现。每一个对公义和全能的上帝抱有淳朴信仰的人都希望,一个新的秩序会以某种方式建立起来,就像凤凰涅槃一样从我们现有文明的废墟中崛起。但谁也猜不到这可能在何时实现,如何实现。

主的二次来临的应许可以说是确定无疑、不可更改的——圣治在指引着人类的命运,以实现经文中的所有应许,接受圣言神性教导的人对此不会有任何怀疑。然而,我们在这项远非我们所能理解的神性救赎工作中,又该扮演什么角色呢?尽管著作被翻译成多种语言出版,并在许多国家的图书馆中流传,但它们几乎完全被忽视或断然拒绝。在大多数情况下,新教会被认为是「在某个自封先知的情感带领下」出现的众多宗教派别之一。人们认为这不值得认真研究。其结果就是,无论我们自己对属天教义的真理有多么深刻的信念,无论我们按照教义的教导做出多么真诚的努力,新教会对我们周围的世界并未产生明显的影响。我们的人数如此之少,而我们自己对著作的理解又如此之少,以至于我们通过任何形式的传教工作将他人带入教会的努力似乎是毫无希望的。

某种新的秩序将从目前的混乱中演化出来并得到发展,对此我们并不怀疑。新的秩序将不是由新教会带来,而是由圣治与当今世上的人们共同运作带来。圣治引导着人类的事务,以最终实现主的神性目的,而祂的运作是全球性的,与世界各地的每个人都息息相关。虽然主目前无法使新教会在许多人中间传播,因为人们没有需要新教会的意识,不会自愿去寻求它,但圣治的运作首先必须是保护人类免遭彻底毁灭,并引导人们远离最严重的恶,进入其他不那么致命的恶。这甚至会通过无信仰之人的活动来实现。改变将会到来,不是来自我们所说的新教会,而是来自圣治的隐秘运作,通过人类属世的爱和他们促进世俗野心的愿望来运作。

最后的审判确实扫除了中间灵界里那些「虚幻的天堂」。几个世纪以来,这些虚幻的天堂一直束缚着人们的心智,使他们陷入错误的观念和教义之中。1757 年发生的这场最后审判,打破了所有这些虚假教会对人们心智的束缚,使他们能够自由地审视自然,得出自己的结论,从而为现代科学的发展开辟了道路。但是,虽然它带来了一个智力自由的新时代,却没有用宗教的属灵真理取代那些虚假教义。因此,人们的思维和希望都集中在对自然力量的掌握上,认为这是改善这个世界外部生活条件的唯一途径。人们认为这是唯一可以实现这一目标的途径和方式,而且(他们并)不考虑死后的生活,而是完全着眼于这个世界。主一直在利用这种爱自己和爱世界的动力来启发人们探索和应用自然法则,从而改善人类的外部条件,同时也预备他们的心智来最终理解和运用属灵法则。因此,主会妥善安置「人出于自私和世俗的野心所提出的建议」,以促进对祂圣言内义的最终接受。

属灵理解必须以感官经验为基础。它必须以自然科学知识为基础。属世真理是理性理解属灵真理的前提。这就是为什么在主的圣治下,我们迎来了这个对自然界进行非凡探索的时代。从长远来看,这一切都是为了建立一个新教会。人们发现,自然界的每一种运作都是按照法则进行的,这些法则可以被发现,可以被理解,可以被应用于改善人类的属世生活。这为人们发现「同样的事情适用于宗教法则,这些法则可以被应用于改善人类的属灵生活」开辟了道路。原子能的发现、行为心理学的事实、无线电和电视的神奇都可以说明这一点——所有这些事物都可以用于「圣言教导的应用」,它们为人们理解「主的圣治在自然界的运作」开辟了新的视野。

也许新教会现在就可以开始改变人们对民事和政治事物的态度,其最切实可行的方法就是著作中的明确教导,即有一条「管理教会与国家间关系」的神性法则。有一条神性法则来管理教会与国家的关系。即使是新教会的成员也只是刚刚开始理解这一法则。著作的教导提出了一个必须解决的明显悖论——即尽管教会和国家必须是不同的、独立的,任何一方都不能干涉另一方的自由,但宗教精神必须管理有关民事和政治事务的所有决定。这怎么可能呢?

关于「教会和国家必须分离和不同」,在下面的章节中给出了明确的教导。我将为你们引述其中的两三个章节,以便基于著作将这个问题阐述清楚:

有两种人类事物必须处于秩序之中,就是属于天堂的事物和属于世界的事物。与天堂有关的事物被称为教会事物;与世界有关的事物被称为民事事物。没有监督者,世界就无法维持秩序;监督者必须记录所有按照秩序所做的事,以及所有违背秩序所做的事;他们必须奖赏那些生活符合秩序的人,惩罚那些生活违背秩序的人。如果不这样做,人类就会灭亡;因为由于遗传,每个人与生俱来就有掌控他人和占有他人财物的欲望,由这欲望而来的是敌意、嫉妒、仇恨、报复、欺骗、残暴,以及许多其它邪恶。因此,除非人通过法律,通过「适合他们的爱的奖赏,即行善之人获得荣誉和利益」,通过「违背他们的爱的惩罚,即作恶之人失去荣誉、财产和生命」而被约束,(除非这样做,)否则人类必定会灭亡。因此,必须有精通法律、睿智、敬畏上帝的监督者,使聚集的人们保持在秩序中。监督者中也必须有秩序,以免有人因任性或无知而许可违背秩序的恶,从而破坏秩序。当监督者有高低之分,他们之间又有隶属关系时,就要防范这种情况。那些管理与天堂有关的人类事物,或管理教会事物的监督者被称为牧师,他们的职务被称为牧职。而管理与世界有关的人类事物,或管理民事事物的监督者,则被称为官员;他们的首领,在这种最高权力存在的地方,被称为君主。(《属天的奥秘》10789-10794)

属于教会的事物被称为属灵事物,它们居于人的至内在。而那些属于国家社会、被称为民事事物的,居于这些事物之下;那些属于科学、经验和技艺的、被称为属世事物的,构成支撑它们的底座。属于教会、被称作属灵的事物之所以居于人的至内在,是因为它们可以与天堂结合,并通过天堂与主结合,因为唯独这些事物从主经由天堂流入人的里面。属于国家社会、被称作民事的事物之所以占据属灵事物之下的位置,是因为它们与世界结合,因为它们属于世界,因为它们是将世人联合在一起的律例、法律和规则,通过它们,能够形成安定的、组织良好的社会或国家......当这三种事物照其秩序排列时,人就是一个完美的人。因为它们与下列事物流入的秩序一致——属于头的事物流入身体,并经由身体流入脚(流入行动)。所以,属灵事物流入民事事物,又通过民事事物流入属世事物。(《婚姻之爱》130)

民事生活是暂时的,会终结,并且终结之时如同从未存在过。而属灵生活则没有终结,是永恒的……必须清楚的是,人出于爱的原则所吸收并经其理解力所确认的圣言和教会的属灵事物会存留在他里面,但民事和政治事物并不以同样的方式存留。因为属灵事物上升至心智的最高区域,并在那里取得自己的形式。原因在于,这是主带着神性真理和神性良善进入人里面的地方,该区域就像祂所居的圣殿。但民事与政治事物因属于这个世界,故占据心智的低层区域,其中有些在那里充当围绕主殿的小建筑,有些则充当通向入口的前厅。教会属灵事物居于心智最高区域的另一个原因是,它们是灵魂所特有的,并寻求灵魂的永生;而灵魂在最高层,唯独以属灵之粮为食。(《真实的基督教》415, 494)

因此,教会不应试图影响国家。这是从我们读到的内容得出的结论。教会不应试图通过「使民事、经济或社会政策的原则与人的良知相绑定」来影响国家。它不应该试图通过「支配人们对政府或经济形式的看法」来行使世俗权力,因为这些外部事务本身既不是善也不是恶,而是可以「用于善或恶目的」的途径。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是善的和正确的,在其他条件下可能就是恶的和有害的。情况会发生变化,促进纯正良善的途径也会随之变化,甚至往往从一面走向完全相反的另一面。因此,政府管理模式总是需要调整和适应。即使在天堂,管理的形式也可能不同,在一个社群适合的管理形式,在另一个社群可能就不合适。没有一种政府管理形式适用于所有人和所有时间。不同的政府管理模式可能会被不同的人认为是最明智和最恰当的,而根据具体情况,相反的观点也可能是正确的。

因此,人们必须能够自由地对这些事情做出自己的判断。教会不得规定他们应该如何思考或如何判断。每个人都应在主的直接引导下,凭着从圣言的教导中形成的良知来判断和行事。对于经济、政治和社会事务,每个人都应根据自己对圣言的理解来形成自己的观点。在这些问题上,他的良知不应受教会这个组织的支配。神职人员不应将这种良知强加(于教会成员)。

这就是我们教会没有参与「社会福音」的原因。我们一直避免让教会作为一个组织来规定「人们应该如何就民事和政治事务问题进行投票」。这样一来,教会就不再是一个属灵的组织,而是一个属世的组织。因为只要人们对「教会为了回答这些问题所作的规定」作出响应,他们就不是出于「他们从圣言中看到的内容」行事,而是出于「对教会所讲内容的忠诚」行事。而「对教会的忠诚」与「根据人自己对主的教导的理解所形成的良知行事」是十分不同的。

在这些事上,必须由主来带领。祂必须直接带领,祂必须带领每一个人。教会的全部目的就是要保护每个人的内在自由,让他们能够到主那里去,接受主的带领,并基于「主通过祂圣言的带领」来寻求自己生命问题的答案。个人里面的教会,对主的爱,以及基于圣言教导的对邻舍的仁爱——这些事物必须形成每个人的良知。每个人都必须以这种良知来判断生活中的一切,包括民事、道德和社会事务。著作甚至说,这一点构成「宗教的生活」——他在日常生活中如何对待圣言的教导——这一点构成「宗教的生活」。主在圣言中揭示了祂的神性法则,民事和道德行为必须由主自己「从人的内在」进行管理。

所有的判断都必须「出于宗教,依照属灵真理」。民事和政治事物必须被视为属灵和神性事物的仆人。随着人们在理解和热爱圣言的属灵真理方面取得进步,这种态度将把「内在的才智和智慧」引入到「民事和政治问题的决定」中。这样,人们在民事、政治和社会事务方面的思维方式就会大不相同。如果这一法则得到遵守,教会将永远不会寻求支配国家,国家也不会寻求支配教会。两者都将是自由的。然而,所有的民事、道德和社会秩序问题都将通过主的话语,受到主的直接引导,并将照着从圣言形成的良知被有序梳理。

我们在《真实的基督教》601中读到:

唯有宗教使人更新并重生。宗教在人类心智中占据最高位置,能看清它下面属于世界的事务;还能通过这些事务攀升,如同纯净的树液通过树升到顶端。它从那个高度俯视属世之物,如同人从塔顶或山顶俯视下面的平原。

《圣治》322:

每个人都能够成为一个文明和道德之人……文明和道德之人也能成为属灵之人,因为文明和道德事物是属灵事物的容器。知道并遵守所在国家法律的人,被称作一个文明之人;使这些法律成为自己的道德和美德,并出于理性在生活中服从它们的人,被称作一个道德之人。现在我要说的是,民事和道德生活如何成为属灵生活的容器——照这些法律生活,不仅将它们作为民事和道德法律,而且作为神性律法来生活,你将成为一个属灵之人。

几乎没有一个民族会野蛮到「不立法禁止杀人、与别人的妻子通奸、偷盗、作假见证和侵犯他人权利」的地步。文明和道德之人遵守这些法律,是为了可以,或似乎可以是一个好公民;但他若不同时视这些法律为神性(律法),就只是一个文明和道德的属世之人;若同时视它们为神性(律法),就会成为一个文明和道德的属灵之人。不同之处在于:后者既是地上国度的好公民,也是天上国度的好公民;而前者只是地上国度的好公民,不是天上国度的好公民(一个人可能与其他文明和道德之人一样,遵守同样的法律,但他这样做可能是出于个人原因,出于骄傲,出于利益,出于任何外在的野心,而不是因为「这是上帝的律法」)。

当然,现在有一些法律是由人通过的,与上帝的律法并不一致,有良知的人必须从宗教的角度来判断这些法律,并努力通过政治手段、投票和立法机构来努力克服这些法律。或者可能出现这样的情况,也是过去曾出现过的情况——形势发展到某个程度,导致叛乱和违法。在某些时候,这样的情况是不可避免的,过去也曾发生过——这也是我们在美国建立政府的真正原因。当时是因为宗教问题,因为教会主宰着国家。不幸的是,我们也带来了同样的统治倾向,并开始在这里做着同样的事——我们曾在大洋彼岸逃离的事。

(我们应)承认教会的目的是保护属灵自由,鼓励每个人出于神性话语独立思考,在他生活中所有事情上都作这样的思考,并将圣言的教导应用于他的日常生活,应用于他与家庭、社区、国家相关的生活,应用于他生活中的一切外在责任。圣言的教导必须应用于这些方面,以便主能够从内在管理这些事情。这才是(教会的)理想——正是为了维护这种自由,鼓励这种态度,把人们都带到主的面前,使他们能够自由地从这一角度思考这些事,自由地作不同的思考。人们的想法并不相同,在这些事情上也并不一定要相同。我想起了建巴别塔时发生的事,主使人们的语言混乱,四散开来,使他们无法相互理解,因为这种「试图建立一种通用的人类思想基础」的做法会摧毁所有的属灵自由,人类的属灵生活也会因此而丧失。所以发生了什么呢?主混淆了语言,这意味着允许人们在外在层面对事物有不同的思考。

情况会变,不仅会变,而且对一个人和对另一个人来说并不相同。所以必须有自由。就像美国的内战时期,在同一个国家里,处于战争中的人们对于时局有着截然相反的结论。他们都是真诚的人,都在尽力思考当时正确的做法。这正是主所看重的。他们必须自由地这样做。这就是导致政党冲突的原因,因为人们在将正义和荣誉的法则应用于当下存在的世事时,会有不同的想法。如果他们都是站在宗教良知的立场上思考问题,那么这种思考虽然在表面上会有所不同,但却能保持内部的统一,因为人们都在寻求维护国家的统一、国家的福祉以及双方的最高利益。虽然他们得出的结论不同,虽然他们会努力确立各自认为正确的东西;但在这种情况下,这不会导致政府解体。另一方面,这会导致这两方面事物的对立,从而维护外在自由。

试想一下,如果有一个像神圣罗马帝国那样的世界性机构,就像当时的教皇一样,制定法律,规定人们在这些事上应该怎么做,那将会是什么样子。有些人认为,如果我们能以某个地方为中心,为所有人建立一个「普世法庭」,并能够拥有武装力量,从而控制所有国家的行动,使它们与单一的正义准则保持一致,那么一切都会好起来,这将是今天的理想。事实上,这将是任何人能想象到的最严苛的暴政。这将摧毁人们出于主独立思考这些问题的能力。

文明和道德事物都是仆人。它们本身没有力量。它们的力量来自于使用它们的动机——那支配人们使用这些事物的爱。这些爱是世界上的力量。对于同样的(文明和道德)事物,人们使用它们的动机可以是出于善爱,也可以是出于恶爱。因此,个人必须有思考这些事物的自由,并从圣言的教导中得出自己的结论。

对这一神性法则的遵守使真正的爱国主义成为可能,这种爱国主义包括尊重其他国家的自由,欣赏其他国家的特殊功用,以及促进它们和自己国家福祉的意愿。对本国公民来说,热爱自己的国家仍然是最重要的核心,但它也包括热爱「自己国家对整个国际大家庭可能发挥的功用」,以及本国公民对此可能发挥的功用。它将促进一种建立在相互信任和善意基础上的合作精神,因为人们将出于「对主之爱和对邻舍之仁」来思考问题,出于「对他人福祉的渴望」来思考问题,而不是出于「自私和世俗的考虑」来思考问题。这将消除战争的根源,以及「让其他国家臣服于某个国家」的倾向。

这种教会对国家、国家对教会的态度,可以开始传授给那些了解著作教导的人。我们可以看到这一真理,我们可以开始自己活出这一真理。我们可以开始认识到自己应该如何思考这些外在事物,我们应该如何向教会寻求著作的教导——这些教导将引导我们到主那里,寻求关于任何问题的直接教导,而不是要求教会告诉我们该怎么做,该怎么想。

事实上,很多人希望你告诉他们该怎么想,但当你告诉他们时,他们并不喜欢(你的答案)。无论如何,他们会有别的想法。教会对国家和国家对教会的这种态度,现在可以通过著作的教导来传授。这也是新教会生活的一部分。这就是我想表达的东西。将我们的教义应用到生活中,会使我们对这些事情的整个态度发生重大变化——这不仅仅是我们「所认同的一种理论教义」,这是我们「开始理解并学习如何应用的一种生活法则」。如果每一个新教会的成员都能以这种方式思考,并努力将其作为「指导自己对生活中所有事情态度」的一种途径,那么这场伟大的变革就会开始。这将是主降临的结果。它将极大地改变我们对于政治的精神,以及对于政治家的概念。

总教会的牧职人员已经认识到这一真理,并将其应用于总教会的组织中。正是这一观念决定了我们教会的组织方式。现在,我们远未实现这一理想。但我们不要因为「当前只能部分地、不完美地实现这个理想」而放弃它。我们教会的理想是,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对「主在祂圣言中的教导」的理解,自由地思考和行动。教会不会规定他应该如何说话,如何思考外在问题。这些问题在不同的情况下,不同的人可能会有不同的真诚理解。他们应该是自由的。

教会本身的管理是基于这样一种理念,即每个人都应该自由,都有自己的责任。牧职人员不受平信徒的支配,平信徒不受牧职人员的支配,每个人都可以自由地寻求自己的答案,自由地将教义应用于自己的生活。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否定了「社会福音」,现代基督教派已经完全致力于「社会福音」,它影响了很多人——每个人都呼吁教会告诉国家该做什么,告诉他们应该怎样处理这个、那个和其他事情,如何处理他们所处的所有复杂情况。但我们这个教会已经设定了它的目标,即不干涉人们的良知,而是通过「引导他们到圣言那里去,到主那里去,从主的教导中思考,并使主的教导管理他们生活中的一切」来建立他们的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