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的教义第5讲—对属灵自由之爱(下)

发布时间:2023-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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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查姆斯主教于1971年讲授

我们上次谈到,「对属灵自由的爱」是新教会的第四个特点,今天晚上我想进一步谈谈这个特点。

人类内心最深处的本能是渴望自由。从一开始,人们就为更大程度的自由而奋斗。事实上,自古以来,这种奋斗一直是人类生活中最主要的因素。它一直是所有进步的主要推动力,是探索和发明的动力。它激发出各种形式的政府,以及各种正义、荣誉和宗教的理想。事实上,宗教最深的吸引力是「承诺从所有约束性的限制中解放出来」。人类心目中的天堂一直是一个「完美自由的景象」。为教育、知识和理解而进行的奋斗始终是争取更大自由的奋斗。它导致对暴政的反抗,造成帝国和王国、共和国和独裁政权的兴起和衰落。

然而,尽管如此,事实证明自由是所有事物中最难以捉摸的。这似乎是一个奇怪的悖论,但仍然是事实——如果没有「克制的意识」,就不可能有「自由感」。这就是为什么主以这样一种方式造人,使他被各种束缚所包围。我们出生在无知和无助之中,四面八方都是束缚,「自由感」并不来自于「占有」,而是完全来自「征服(束缚)和成就的喜悦」。这就是为什么有人说,「自由必须永远更新,保持自由需要永远保持警惕」。

其原因是,人类生活的外部条件在不断变化,人们不断意识到「有新的束缚需要克服」。学习增加了人的无知感,因为它揭示了「需要掌握的新的知识领域」,而消除明显的障碍只是让人看到「以前未曾发现的更深层次的束缚」。由于这个原因,人们总是意识到存在「限制」,并努力消除它们。虽然他们的奋斗不时获得明显的成功,但完美自由的目标却从未实现过。尽管科学进步消除了原始社会的许多束缚,在更大程度上提供了「免于匮乏、免于疾病、免于辛劳和免于贫困的自由」,但现代社会却产生了其他更为顽固的限制,要求人们不断努力,并产生越来越强的束缚感。人类生活的条件在不断变化,为争取更大的自由提供了新的动力。

这是一件了不起的事情。正如我所说,生活的乐趣在于「奋斗和掌握」的感觉。(争取自由的奋斗)之所以没有成功,最重要的原因在于「人天生就有一种错误的自由观念」。他生来就有一种错误的自由观念,因为他生来就有一种爱自己的倾向。他认为自由是「为自己的东西」,他为之奋斗是以自我为中心的。人们通过加强「约束他人的法律和执法」来寻求「免于民事过错的自由」。他们通过压迫他人来「为某些人寻求更大程度的自由」。国家通过剥削弱小国家来寻求扩大自由。此时此刻,人们正寻求消除迫在眉睫的战争威胁。他们试图通过积累可怕的武器来阻止其他国家征服世界的努力,其结果是军备竞赛吸收了所有国家越来越多的资源,限制了它们发展和平工业的能力,而和平工业是繁荣的关键。人们希望国际法庭和联合国能促成各国之间达成相互和平谅解。当各国的自身利益没有受到威胁时,这似乎能够发挥作用。然而,一旦(有关国家的)情绪被激起,自私的野心受到威胁,和平的想法就会让位于战争的威胁。

人们知道,却没有真正承认——自由并不是一种可以从外部强加的东西。自由是灵的事,源于「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除此之外)没有其他自由。自由来自主,由主提供,只有当我们接受祂的爱,并与我们的邻舍一起生活在仁爱中时,祂才会享受(我们的状态)。因此,自由不能人为地产生,不能由法律、条约或法院强制执行,它不能由作为首要目标的「对人自己的自由的爱」产生。它必须由这样的爱所激发——爱自由本身,爱他人的自由,爱所有人「履行他们为之被造的功用,并享受那功用的所有益处」的自由,因而爱「实现主的神性意愿」的自由——这意愿是:祂要把祂的生命没有限制地传给所有的人,让所有的人越来越多地享受这生命,直到永恒。

关于这一点,我们在《属天的奥秘》2872中读到:

天堂的自由是「来自于主的自由」,天上所有的天使都处在这种自由中。这是「属于对主之爱和互爱」的自由,因而是「属于对良善和真理的情感」的自由。这种自由的品质从以下事实可以看出来:每一个处在这种自由中的人,都「出于至内在的情感」与他人分享自己的祝福和幸福;能够做这样的分享,对他来说就是一种祝福和幸福。由于整个天堂都是这样,所以可推知,每个天使都是「所有形式的祝福和幸福」的中心,「所有这些不同形式的祝福和幸福」同时属于每一个天使。这种分享本身,是由主(唯独由主)通过奇妙的流注,以无法理解的形式,也就是天堂的形式实现的。这表明天堂的自由是什么,这自由唯独来自主。

与此相反,出于自我之爱的自由正好相反,《属天的奥秘》1316在谈到「建造巴别塔的人的分裂」时,对此有所描述:

当所有人都以社会的共同利益、教会的共同利益和主的国度为目的时,就说「人民」(注:表「信之真理」)为「一」,他们的「嘴唇」(注:和合本译为语言,表「信之教义」)也是「一」。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主就在这目的里面,所有人都出于主而为「一」。但主不可能与一个「以自己利益为目的」的人同在。人的「自我」(proprium)本身会与主疏远,因为人由此会将社会的共同利益,教会的共同利益,甚至将主的国度扭曲并扭转向他自己,就好像它们是为他而存在的。因此,他从主那里夺走了属于祂的东西,并将自己置于祂的位置。当这种态度在人里面掌权时,他的每一个思维,甚至他思维的最小细节里,都会有它的反映。因为无论什么在人里面掌权,情况都是如此。

这一点在人活在肉身期间不像在来世那样明显,因为在来世,「任何在人里面掌权的东西」会通过某种特定的气场显现出来,这个气场是他周围所有人都能感知到的;这种气场之所以具有这样的特点,是因为它从人里面的每一样事物中散发出来。在任何事情上都关注自己的人,他的气场会将对它有利的一切「收归自己」,而且——如来世的人所说——「吸收」对其有利的一切。因此,这气场也「吸收」周围灵人的一切快乐,摧毁他们的一切自由,因此这样的人不得不被逐出社群。但当人民为一,嘴唇或语言为一时,也就是说,当关注的是所有人的共同利益时,一个人永远不会将他人的快乐「收归自己」,或摧毁他人的自由,而是尽可能地促进和增加(他人的快乐和自由)。这就是为什么,天堂社群如同一体(无论这些社群有多少),这唯独通过「来自主的互爱」才能实现。这同样适用于教会。

这是非常有意思的一个章节。它正好回到我们所讨论的问题——一种对自由的爱,这种爱是新教会的特征,也必须是新教会的特征,将新教会与其他所有教会区分开来。

在「属世心智」看来,一个人的福利似乎不可避免地会给其他人带来损失,因为人们的爱是相互对立的。这就是这个世界不断呈现的表象——我们想得到某样东西,别人和我们一样,也想得到它,问题是对方会不会「先于我们得到」?一个人的成功似乎意味着其他人的损失。在这个世界上,情况往往就是这样。因此,每个人都必须反对别人的真正欲望,以保护自己的欲望。在这种情况下,对邻舍的仁爱变成「开明的自我利益」,即一个人只有在「『对他人行善』有助于自己的幸福和福祉」的情况下,才会对他人行善,而且「对他人行善」的程度与「有助于自己幸福和福祉」的程度一致。换句话说,即使在造福于邻舍的时候,他实际上也在为自己着想。然而,现今所有的国际协议都建立在这一原则之上,所有的商业都建立在这一原则之上。人们在任何领域行事的主要原则是「向邻舍行善是最佳政策」,因为它为自己带来最大的好处。诚实、荣誉和公义应得到遵守,因为它们是「最佳政策」,是确保自己成功的必要条件。

这种「对自我的优先关注」是天生的本性。可是,如果他想知道「真自由」的喜悦,就必须从这种「对自我的优先关注」中「退出来」,而除非通过主,没有人能够从中退出。这就是为什么只有通过宗教,只有通过对主的爱,只有通过重生,人才能开始享受「纯正自由」。只有主,藉着祂的圣言,才能启发人对祂的爱。没有圣言,我们对祂一无所知。没有圣言,我们就只知道「自己是生命的中心」,「我们的生命属于自己,可以随心所欲」。

但主藉着祂的圣言,对「祂自己,祂的存在和我们生命的源泉」作了启示。祂向我们启示这些,使我们可以了解并承认,尽管我们在自己内心并没有感觉到。只有主能启发我们对邻舍的真正仁爱,这种仁爱不是以自我为中心,不是为了自我,而是出于对他人行善的喜悦。主的爱是对全人类的爱,是希望所有人都能自由,所有人都能享受自由的幸福。

「对自由的爱」必须视「他人的自由」,视「主为所有人寻求的自由」高于其他一切。这种「对自由的爱」——对「所有人的自由」的爱——才是新教会的特征。因为这是唯一一种来自主的自由,是真正的自由。因此,「对自由的爱」必然是「促进和保护他人功用」的爱,他们的生命在于功用,他们的快乐来自于功用。功用是人类幸福的最高手段。在履行功用的能力中,有着天堂的喜悦。对功用的爱实际上就是对主的爱,因为主是「提供一切功用」的那一位。唯独主能够提供功用,因为功用是什么?功用是所有那些「促进『被造之物』的神性目的」的事物。在主的眼里,任何事物,如果不能促进「祂的造物的神性目的」,即「一个来自人类的天堂」,就没有功用可言。因此,功用本质上是「主的爱的显现」。当我们真正看到一个功用时,我们看到的是「主为人的幸福所提供的事物」。如果我们知道它是由主提供的,就会立刻激发对祂的爱。

因此,所有人都希望主带领人们——不是我们以自己的意愿支配他们,不是我们以任何方式强迫他们——是主带领他们,而我们不以「笨拙的人为努力」来干扰祂的带领。一个人不希望统治他人,不希望支配他们的生活,不希望控制他们的良心,而是真正希望他们能自由,因为只有这样他们才能被主带领,只有这样主才能赐予他们天堂的祝福——这样的「对自由之爱」才符合「纯正的宗教精神」。在任何宗教中,只要有对主单纯的爱,就会有某些这样的「对自由之爱」——一种「不支配他人,不剥夺他人自由」的愿望,因为这就是「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的灵。

这一直是我们教会——我们这个「(新耶路撒冷)总教会」——赖以建立的自由理想。正是从著作中汲取的自由理想,决定了我们教会的组织模式。这是为了尝试引入一种模式,以鼓励这种「对自由的爱」,使人们能够共同努力来建立这种「对自由的爱」,因为这与「建立主的国度」和「建立祂的教会」是同一回事。在「教会及其管理」的建立和组织,教会仪式的制定,教会功用的支持模式,以及在确定每一项重要决定时所寻求的一致性原则等方面,这一直是指导性的力量。

现在我们远没有实现这个理想。即使在我们的教会中,也差得很远。但这是我们努力的目标。如果人们能够认识到,并对「教会为什么以这种方式组织」有清晰的了解,能够看见「这样做的最终目的」,那我们就会更接近实现「这种自由的理想」。

是什么使这种理想成为可能?只有一点——这个理想完全是从著作的教导中构思出来的,完全是因为著作被视为「神性教导和神性权威的唯一来源」,即作为「我们要学习和遵循的主的圣言」。正是这种「对主的承认」为自由的理想开辟了道路,其他任何事物都做不到这一点。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相信自由是可能的——我所说的那种自由,只有在「把著作视为圣言」或至少视为「一切神性教导和指导的来源」时,才有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对自由的爱」将必然产生一种「新的宗教生活理念」,这种理念将从内部改变整个社会的概念,整个公民正义、政治正直和经济诚信的概念,因为所有这些都将基于我们从著作中学习到的,也就是主自己从著作中揭示的「对自由的爱」——这是所有自由的基础。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从一开始就认为,我们必须将著作视为主的圣言,而在「不将著作视为主的圣言」的地方,教会将不会有这样的途径——主能够藉此直接(与人)同在,内在地带领人们进入「祂的爱为他们所设计的那种生活」;主能够藉此将「属天自由的祝福、喜悦和幸福」赐予人们,在此世、在天堂直至永恒。「如果不是主建造房屋,建造的人就枉然劳力」,我们「对自由的理想」必须从主所揭示的「祂对所有人的爱」当中获得,而祂的爱是「所有人都应当自由,即使他们下到地狱」。「如果人们坚持拒绝主的爱,主就必须允许他们这样做」——如果主爱「人的自由」没到这样的地步,就不会有地狱。

这就是我们从著作中获得的「自由理想」。关于这一点,我们在《属天的奥秘》1947中读到:

每个人都渴望从「非自由」走向自由,因为这属于人的生命。由此明显可知,凡不出于自由的事物,也就是说,不出于自发或自愿的事物,都是不被主接受的;因为当有人出于不自由敬拜主时,他就不是「出于自己的东西」敬拜。在这种情况下,是(某种)外在(力量)在推动(他去敬拜),也就是说,是被强迫推动的;而内在是没有效力的,或是抗拒的,甚至是矛盾对立的。当人正在重生时,他出于主所赋予他的自由,进行「自我强迫」,并谦卑下来,甚至「苦待他的理性」,以便这理性可以使自己顺服,(当他这样顺服于主时)他就获得一个「天堂的自我」(heavenly Proprium),这个「天堂的自我」以后会被主逐渐完善,变得越来越自由,从而成为「良善的情感」以及由此而来的「真理的情感」(或者说「那些来自主的永恒事物」),并享有快乐。在这自由和快乐中,有像天使那样的幸福。

这就是主在《约翰福音》中所论到的自由:「真理会使你们自由。儿子若使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约翰福音》8:32, 36;「儿子」是『在祂的圣言中向我们显明自己』的主。祂若使你们自由,你们就真自由了)。

那些没有(从圣言中)获得(某种属灵)良知的人,完全不知道这种自由的本质,因为他们认为自由在于随心所欲,在于允许思想和谈论虚假,并意愿和实行邪恶,在于不要控制、挫败这些欲望,更不用说苦待它们了(他们用各种表象为自己开脱,说「即使这样,他们也可以为邻舍行善」,但在这背后,只有「为自己而行善」的意愿。他们没有通过「谦卑到主的圣言那里寻求指示、教导和引导,并顺从主的话」来强迫自己)。

这就是属灵宗教、真正宗教的全部。 当一个人有了这种宗教理想,他就有了真正的天堂幸福的开端,(这种幸福)就像我们所读到的那样,是在为他人服务中找到快乐而不考虑自己,是「在他人的幸福中找到自己快乐」的纯粹观念。

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的快乐并不会夺走另一个人的快乐。一个人成功了,另一个人也就成功了,不存在「一个人得到了自己全部的快乐,却因此夺走了别人的快乐」——只要我们把自己当作中心,这就是所有的表象。但当我们不以自己为中心;当我们只想到主对所有人的意愿,也就是「每个人只要愿意接受,就能以最大程度接受幸福」的神性之爱;当我们从「希望邻舍能够拥有主所赐予他们的东西」这一角度来思想「我们与邻舍的关系」,并在「帮助邻舍接受来自主的祝福」中找到我们的快乐;那么所有人都会从随之而来的幸福中受益。这幸福不会从任何人那里被夺走。这就是为什么说「在天堂里,每个人都像是所有人的中心,好像所有的力量都以他为中心,然而他所做的一切又会最充分地传给所有其他人,带给他们生命和幸福」。

这是一件奇怪的事情,因为当我们从自我出发思考问题时,我们会认为我们是中心,是整个宇宙的中心。我经常有这种感觉。你在不同的国家、不同的城市、不同的乡镇旅行,与人们交谈——他们每一个都是「中心」人。「这里是宇宙的中心,你待在这里干什么?」——这是我们很自然的感觉,我们是万物的中心。然而,这是对真理的歪曲,因为在主的眼中,每一个人都是中心。主的爱以极大的完满向每一个人发出,也向其他所有人发出。在著作中有一段说,似乎每个人都是主创造的唯一一个,因为祂把祂的一切都给了他。所以在主看来,每个人都是中心,但这中心来自主,而不是来自我们,不是把一切都据为己有。但当我们对邻舍有真正的仁爱时,我们就可以成为快乐、幸福以及「对他人功用」的中心。我们在其中找到幸福、喜悦和快乐。

这才是教会应该做的,但我们并没有传讲这些内容。现在,主赐给我们著作,可以引导我们获得这种对自由的爱,因为祂告诉我们(什么是自由),激励我们为之奋斗。当我们为之奋斗时,祂帮助我们,为我们开辟道路——无论需要多长时间,主之圣治的结局是「我们的教会将遍布全世界,它将带来这种『爱自由的灵』,从而带来和谐、互爱、互敬和互重,带来世界从未有过的和平」。

但这必须从每个人开始,克服我们生来就有的「以自己为中心」的倾向,而真正以主为中心,并在我们所行的一切事上出于这个中心思考——这个中心是「对所有人的爱」,是「保护他们的功用、增强他们从主接受生命、永远享受生命的能力」的渴望,并在这样做时找到我们自己的快乐。这就是我认为新教会区别于所有其他团体的第四点——并不是说其他人对主没有简单的信仰,也有许多人确实爱邻舍而不考虑自己。确实有许多这样的人。但在整个世界上,没有任何人被赋予看见「自由到底是什么」,而这在著作中被给出了。这是一个新事物,通过它,正如主所说:「我使一切都更新」。如果我们接受这个愿景,如果它成为我们生命中的真实事物,如果我们越来越努力地追求它,主就会与我们一起实现这个愿景。我们的「对主之爱」和「对邻之仁」就会增长,从而带来和谐、互爱,所有导致纷争、苦毒、仇恨和嫉妒的东西都会消逝。当我们不再「想从他人那里得到最好的」,而是「想给他人最好的」时,就不再有这些负面事物的立足之地了。这样就会带来改变。

学生插话: 对于小孩子或其他人,如果没有人告诉他们,他们可能不知道如何成长。

他们必须接受教育,必须得到引导。我不光是说小孩子,或者未到理性年龄的年轻人。所有人都需要引导。但在这种引导中,我们必须小心谨慎,不要试图把他们「推进我们心智的小洞」,仅仅按照「我们认为他们应该思考和应该做的方式」塑造他们。我们对新教会教育的本质看法是,在教导我们的孩子时,我们应设法在他们身上保留「主希望他们拥有的自由」的可能性。因此,我们要温柔而不是严厉地对待他们,以灵感引导他们,从内在启发他们,尤其是通过「圣言的教导」、「对主的看见」和「将天堂视为人们彼此相爱高于一切的地方」的观念(来启发他们)。这样做,可以在孩子们内心构筑起幸福的基础,尽管他们理解不了。他们会不由自主地出于「自我」思考,出于「他们想要的」来思考。所有的孩子都是这样,当我们告诉他们「应该爱主」时,他们会很乐意这样做,前提是「主为他们做他们想要的事」。

学生提问: 我们必须纠正他们吗?

我认为我们必须纠正他们。但我已经看到两种教育之间的区别:一种教育是不断地引导孩子们向着「仰望主、仰望圣言和著作」的理想前进;另一种教育则是总是刺激他们去想「自己有多好,自己有多聪明,自己有多大的能力,自己能做多少别人做不到的事」,刺激他们爱自己而不是爱主。 对于教会的人来说,这种教育有可能使孩子离开主而走向「高举自我」。

我们能为孩子们做的最伟大的事,就是「向他们注入对圣言的爱,对主的教导的爱,并将其作为他们一生必须遵循的唯一准则」。「主所说的」是他们应该「赖以生活的」(根基),是他们应该诉诸的权威。刚开始,父母是那个权威。这是孩子们唯一拥有的,他们还不知道主意味着什么,也不可能知道。父母必须站在主的位置,他们必须承认父母所说的是正确真实的,他们必须顺服,因为这是父母说的。这是我们现代教育所失去的另一点。他们只想让孩子们「通过自己的经验来学习」,而不是去学习「他们必须顺服于『被教导的、被告知的东西』」。(现代教育中)没有顺服的意识,没有通向真正自由的内在引导。这就是奇妙之处——自由来自顺从,而不是其他——顺从我们所认识到的真理。

学生插话:如果你告诉他们什么是正确的,可他们不相信你——我的意思是,他们的顺服与我们对教会的感觉并不一致…

只要他们还是小孩子,我们就可以做一些事。我认为,我们不应失去他们的信任——如果你对他们过于严苛,就会失去他们的信任,然后就无法带领他们,但只要我们能保持他们的信任、他们的感情和他们的爱,我们就能带领他们。

当孩子们不再受我们管辖的时候,我们必须把他们交给主。我们必须认识到,孩子们只是「借」给我们的,他们不是我们的。在他们还是孩子的时候,我们要为他们做一切力所能及的事。但他们是主的,不是我们的。当他们长大成人的时候,我们不希望他们继续坚持「我们告诉他们的」或是「我们所做的」。我们希望他们自己去发现主的教导并跟从祂。我想这就是主说「让小孩子到我这里来,不要禁止他们。因为在天国的,正是这样的人」的意思。

我认为我们必须通过两种方式来引导——教导和以身作则。教导会让孩子们知道「什么是对的」,但要让他们爱上它,更多的是来自「他们对我们的爱」,以及「我们所做的」和「我们如何回应」,如果他们感觉到我们爱他们,如果他们感觉到我们爱主,如果他们感觉到我们在做主希望我们做的事情。这将是对他们最大的鼓舞。

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告诉孩子们应该做的事情,我们自己也要做」,这一点非常重要。我告诉你们,我们的所作所为对他们的影响,远远大于我们所说的话。我们最大的困难之一就是,我们告诉孩子们应该做的事情,我们自己做得却非常欠缺。我们常常不去教会。我们常常不做「我们告诉他们应该做的事」,而他们也看到了这一点。这意味着「我们告诉他们的东西」失去了力量。如果我们只说不做,他们为什么要去做呢?这就是为什么,我认为在培养孩子的问题上最重要的是「父母和老师真正的宗教生活」。

在他们成年之后,我们必须把他们交给主,因为只有主才能带领他们。那时我们所做的任何引导,只会阻碍他们跟随主。

学生插话: 但他们成年后,我们还是可以尝试注入一种情感。

的确如此。我们可以成为他们的朋友,我们可以为他们提供咨询,我们可以做我们该做的。如果我们不这样做,那就太不好了。

我今天刚和神学院的学生们谈起这个问题,他们在讨论「如何引导意愿」的问题。我向他们引用了著作中关于这个问题的教导,因为主就是这样做的。著作说「主触碰人的自由意志,但从不强迫它」(参阅《真实的基督教》74)。

「触碰自由意志」是一种影响。我们可以(触碰孩子们的自由意志),通过我们的情感,通过让孩子意识到「我们只是在为他们谋求最大的福利,我们爱他们,我们在努力帮助他们,即便我们会做他们不喜欢的事情」。我们可以「触碰但不强迫他们的自由意志」。

另一方面,当今世界上有许多人采取以下两种态度——要么是「不应该告诉孩子什么是真的,让他们还是孩子的时候自己决定」,这很容易;要么是「应该对孩子施加强迫,超过他们有任何自由意识的程度」,在这种情况下,孩子必然会反抗,然后你就会失去对他们的所有影响力。

当他们还是小孩子的时候,你可以非常强烈地坚持,因为他们是纯真的,他们愿意跟从。但随着他们的成长,他们的自我意识也在增强,这就需要在他们成长的过程中「更为间接地」引导他们,让他们有一种「自己做事」的感觉,而不是一味地依赖你来强迫他们——教育的全部艺术就在于「在孩子们成长的过程中引导他们,同时又不剥夺他们的自由感,不给他们设置太多限制,使得他们反抗」。

家长必须要有判断力,不仅在孩子成长的每个阶段,而且对每个孩子,都必须要有大量的判断,因为孩子们是如此不同,他们的反应并不总是一样的,我们不能用对待一个孩子的方式来对待另一个孩子。如果你要以一种「不让孩子觉得『所有自由都被剥夺,必须反抗,否则就要死』」的方式来带领他们,就必须对小孩子的心智中发生的事有一些了解。

我知道,要把握好培养孩子的问题,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教育是一门艺术,而不是一门科学,它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人的判断力。如果谁对自己的孩子进行教导,他就会发现,其结果取决于我们能在多大程度上「能够真正读懂孩子们的想法」,并在多大程度上能够以这样一种方式对待他们——「我们真正抓住他们的情感,激发他们的想象力和兴趣,让他们渴望做正确的事,而不是做错误的事」。

学生插话:有必要了解他们的想法,以便与他们沟通,每个人都是不同的。

是的。我们新教会在这方面有一个很大的优势,因为我们不仅仅知道他人也了解的内容,即「观察孩子们的反应,以便对他们进行判断」,我们还从著作了解到「主对他们做了什么」,「主在每个阶段对这些小孩子做了什么」。这是圣言的内容,是著作的内容。这给了我们更多的东西,而不仅仅是「为了判断孩子而进行的外部观察」。著作告诉我们儿童所经历的这些阶段,与他们同在的灵,与他们同在的天使,以及这些是如何影响他们的外部反应的。现代心理学对此一无所知。他们只看行为的外在表现——这就是所谓的「行为主义」,因为他们完全从儿童的行为方式来判断,他们根本不知道那些在儿童心智中运作的属灵力量,而这些属灵力量决定并引导儿童做出这样的反应。我们拥有一个巨大的优势,就是知道主在做什么,主在如何引导这些小孩子,这样我们就能更紧密地与主合作,而不是干涉祂所做的。